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沧气领办〔2020〕168号
发布时间: 2020-12-13 16:10:17
经市气象局、市生态环境监控◣中心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,预计13日起偏北风为主,扩散条件较好,污染过程基ぷ本结束。结合我市实际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我市于12月13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预计15日至17日受南√风影响,扩散条件较差,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,请各部门加强管控,做好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准备,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。
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2月13日